遲軒
  眼看礦渣選礦有利可圖,便謊稱能“牽線”承包礦渣選礦,騙取他人錢財。經河北省赤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郝金亮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,並處罰金2萬元。
  今年3月15日,郝金亮對陳某謊稱能承包赤城縣忠信礦業有限公司尤家溝2號斜井礦渣選礦,需交8萬元承包押金。陳某又找到任某,讓郝金亮帶他們到斜井處,看了堆放的礦渣。倆人信以為真,同意出資共同承包經營。之後,陳某、任某交給郝金亮承包押金4萬元,郝金亮用騙來的錢還了自己的外債。不久,郝金亮又以需要請該公司安保科負責人吃飯為藉口,向陳某要了5000元,其中2500元用於自家蓋房,餘下的2500元退給了陳某。
  4月中旬的一天,郝金亮找到陳某,又以選礦渣需要向該公司安保科交3萬元安保金為由,向陳某要了1.2萬元,該款也主要用於歸還外債。案發後,郝金亮的兒子代其退還給陳某、任某3萬元。(遲軒)  (原標題:“牽線”承包礦渣是假 騙取錢財還債是真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d71tdhj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